现金管理条例:现金管理条例最新版

行政单位现金管理条例?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的条例。1988年8月16日***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2011年1月8日,根据《***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关于这个问题,行政单位现金管理条例是指对行政单位现金收支管理的法律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现金收支的程序、现金保管和使用的规定、现金盘点和结账的要求、现金追索和处置的程序、现金管理的监督和考核等。
该条例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行政单位现金收支的合法、规范和安全,防止财产损失和不当使用现金的情况发生。
同时,该条例也规定了行政单位现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和权利义务,明确了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现金管理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是必要的。
因为行政单位通常有大量的流动资金,如果没有明确的管理条例,容易出现资金流失、盗用等问题,严重影响单位的财务稳定和形象。
此外,制定详细的管理条例还能给管理者提供规范化的指引,帮助他们更好地管理现金,提高单位运营效率。
此外,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也需要考虑。
例如应该规定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及监督机制,制定有关财务报告和审计的规定,加强预算控制和资金流转监管等等。
这样才能真正地保证资金的安全、减少财务风险,使行政单位的财务工作更为规范化和科学化。
违反现金管理制度会受到什么处罚?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
按规定,***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l)保留帐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请问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有哪些情况可以收取现金呢?
根据中国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可以收取现金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经营活动需要:商家或企事业单位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可以收取现金。
2. 支付工资或报酬:单位、企事业单位支付工资、奖金、报酬等可以收取现金。
3. ***收费:***依法征收的税款、费用、罚款等,可以以现金形式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收取现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如果需要支付超过一万元的费用,应当通过非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企业之间现金支付怎么处罚?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
这主要是因为坐支使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付的管理,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单位如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有权责 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 ;
(三)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10%~3 0%处罚;
(四)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 金的,按坐支金额的10%~30%处罚;
(五)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10%~30%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现金管理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现金管理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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